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滴道区人民法院是该区辖区内地方人民法院的最高层次,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979年10月,按照鸡编字[79]第83号文件精神,成立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秘书科3个科室。2002年5月,按照鸡编[02]第53号文件精神,法警队更名为法警大队,原民事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一庭,原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二庭。2019年,按照最高法[2019]111号文件精神,将10个内设机构合并缩减为5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5个庭科室。
滴道区人民法院位于鸡西市市滴道区,受滴道区委领导,审判工作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为全区最高的审判机关。建有6层审判大楼,现有工作人员77人,内设工作机构5个,其中审判机构3个,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负责立案申诉、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的审理;行政综合部门2个,为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负责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服务等特定的工作。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光华路695号
邮编:15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