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执行中隐匿财产应承担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3-06-20 09:01:28


    执行中,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除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其处理外,并应责令被执行人交出隐匿的财产或折价赔偿。被执行人拒不交出或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执行财产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也可以采取搜查措施,追回被隐匿的财产。

责任编辑:尹丽波    

文章出处:鸡冠区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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