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玉彬同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公道正派。她热爱行政审判事业,在审判工作中,认真审理好每一宗行政案件,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在救济民权、减轻民负、解除民忧、保障民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次被评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干警、办案能手及调解能手。2009年以来,该同志办理行政一审案件共计133件,审结133件,结案率为100%,所审结的案件中无矛盾激化、无上访、无申诉、无超审限、无一错案。
一、勇挑重担,敢于、善于办理大要案件
庄玉彬同志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不计个人得失,敢于、善于办理大要案件,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尊严。有些案件因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涉案标的巨大、当事人之间冲突激烈、社会影响大等因素,因此审理难度大,花费的时间、精力多。庄玉彬同志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克服畏难情绪,运用专业知识及审判经验,很好地处理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情况。2012年,在该院庭前审查的8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全部由其负责立案审查,全部由她承办,成为密山法院行政审判的“专家型”法官。
二、大胆实践,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
庄玉彬同志坚持和谐司法理念,以加强诉讼协调为指导方针,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把调解、和解方式引入行政审判中,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案方法。尤其对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涉诉人数众多、波及面广、矛盾尖锐的案件,她在审理时,发现案件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制定预案;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处理机制”;在行政机关的配合下,坚持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和解,有效化解了重大行政争议,有力支持和维护了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2009年以来,在她审理的13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协调方式结案119件,占89%。她总结的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的经验在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大会交流。
三、重视理论学习,调研成果明显
庄玉彬同志在工作岗位上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研究,奋力拼博,开拓进取,优质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虽然工作压力和强度逐年增加,但该同志仍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其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在鸡西中院行政裁判文书竞赛中获奖,并在鸡西法院系统率先推出了“行政审判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审判模式,受到中院的肯定,在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中推广运用。在鸡西中院组织的“大练兵”竞赛中,她连续多年取得行政审判类前二名的好成绩。庄玉彬同志除按时完成审判任务外,还积极研究探讨难点、热点问题,并承担了庭上的大部分调研工作,充分利用自己法学理论知识和文字能力,撰写了大量的调研文章和法制宣传稿件,仅2012年,她就有36篇文章被各级媒体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