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哪些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6-05-12 10:04:57


    答:(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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