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中院刑庭联合检察、公安、司法机关相关部门集中检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鸡西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13年1月1日在全市全面实施,为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中的问题,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中院刑庭会同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四家联合成立了鸡西市社区矫正工作督导组,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检查,法院能够积极配合公、检、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能够制定相关的规定,提供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及时做好移交工作;对判处管制和缓刑的人犯进行详细、周密的审查,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审前评估工作,法院在社区矫正方面的工作得到了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中院刑庭要求全市法院刑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鸡西市人民检察院、鸡西市公安局、鸡西市司法局四家会签的《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配合公、检、司法行政机关,把这项新工作做细,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