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简述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

发布时间:2016-05-19 14:17:18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特殊主体,而后者是一般主体。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关键。

    (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即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后者则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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