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变化,以往的“硬”逃避执行转化为现今的“软”规避执行。针对这一新特点,虎林市法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和新的司法解释,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结合本院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方法,取得了明显执行工作效果。
首先,实施有利于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执行监督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立的分权运行机制,实行两权分离对执行工作有了制约,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提升,规范了执行行为,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其次充分运用“执行到期债权”、“债权变股权”、“以物抵债”、“公告敦促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克服单纯“就案办案”陈旧的执法手段,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观念,把握“公正司法为人民”的司法理念,严肃执法与依法服务二者并重,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
再者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协调平衡,维护各方当事人得合法权益。执行工作的复杂性,需要办案人有较强的执法艺术,执行工作的改革就是在依法执行的原则下进行的执法灵活性和执法艺术性的结合,虎林市法院的协调平衡是为了求得稳定与和谐,不是以牺牲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协调,而是在寻找双方利益共同点的基础上形成。有些案件标的大,并且是积案,如果让被执行人一次全部承担,被执行人的确无能力偿还,虎林市法院在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实地详细调查了解后,确定案件性质,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虎林市法院在执行一起债务案件中就运用了这一执行方法,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用林地承包经营权抵顶债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执行工作的改革,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效率,上半年虎林市法院执行局工作全面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