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什么是立案期限。

发布时间:2016-05-31 16:48:17


    v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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