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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03 09:50:39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 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附表1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326.242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418.6655

五、财政专户资金

五、教育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5.6526

九、医疗卫生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94.137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预备费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326.2427

本年支出合计

1788.455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7.7875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

2326.2427

支出总计

2326.2427

附表2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功能分类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1788.455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18.6655

20405

法院

1418.6655

2040501

行政运行

1095.674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40503

机关服务

2040504

案件审判

2040505

案件执行

2040506

“两庭”建设

2040550

事业运行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22.991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5.652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75.6526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75.652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4.13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4.13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4.1371

2210202

提租补贴

2210203

购房补贴

附表3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经济分类支出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249.2976

津贴补贴

535.1784

年终一次性奖金

65.3730

在职养老保险

13.4529

社保离退休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1.2229

在职医疗保险

3.6689

离退休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0.3234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0.6640

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26.4000

办公水费

2.3850

办公电费

8.7450

邮电费

3.9750

差旅费

21.7830

一般维修费

3.6570

公务接待费

1.4346

工会经费

4.9859

福利费

1.344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3000

离退休公用支出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39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休费

退休费

275.2626

离休干部增发工资

独生子女费

0.2100

遗属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

94.1371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520

项目支出

——

400.4129

合计

1788.4552

二、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收支总预算2326.2427万元。

2、关于公共预算收入表说明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共预算收入2326.24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34.2427万元,占53%;非税收入1092万元,占47%

3、关于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公共预算支出1788.4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0423万元,占77.61%;项目支出400.4129万元,占22.39%

三、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占79.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5.41%;住房保障支出占5.26%

(二)财政拨款安排情况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326.24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15年预算数889.18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9.2976万元、津贴补贴535.1784万元、奖金65.37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66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640万元。

2、对个人家庭和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数371.4617万元,其中:退休费275.2626万元、独生子女费0.2100万元、住房公积金94.13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20万元。

3、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和离退休公用支出2015年预算数127.3995万元,其中:办公费26.4000万元、办公水费2.3850万元、办公电费8.7450万元、邮电费3.9750万元、差旅费21.7830万元、一般维修费3.6570万元、公务接待费1.4346万元、工会经费4.9859万元、福利费1.3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000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900万元。

4、按项目管理的各类人员补助支出2015年预算数34.67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7600万元、津贴补贴6.840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0726万元。

5、按项目管理的其他支出2015年预算数365.7403万元,其中:指标内业务费1.6000万元、办公费15.0000万元、差旅费60.0000万元、电梯电费2.6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万元、司法救助费20.0000万元、培训费11.5000万元、人民陪审员经费1.6000万元、食堂经费48.4915万元、执行死刑费用10.0000万元、取暖费14.0000万元、庭院绿化费4.0000万元、计算机软件购置费费4.3488万元、电梯维修费1.6000万元、网络使用及邮寄费17.0000万元、备选项目经费50.0000万元、专项上解省级财政64.0000万元。

四、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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