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连珠山法庭庭长赵永贵事迹

  发布时间:2013-07-02 08:56:44


    在密山市的连珠山镇、黑台镇和太平乡的村屯里,常年活跃着连珠山人民法庭庭长赵永贵的身影。多年来,他克服困难,坚持调查调解深入田间,巡回开庭进入村屯,把每一件民商事纠纷的调处和执行,作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践,将司法调解的方法和真情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留下了一串串感人的数字:审限内结案率100%,简易程序适用率90%以上,调解撤诉率高达90%以上,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70%以上,巡回审判率50%以上……他多年被评为鸡西市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和调解能手、 密山市法院标兵庭长、调研宣传先进个人、办案标兵;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连珠山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庭。他在鸡西中院的“大练兵、大比武”考试中始终保持优异的成绩。

    炕头审案

    年过八旬的黑台镇王老太太,丈夫去世后,几个子女只顾争夺耕种二老的田地,却拒不赡养老人,让老人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虽经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王老太太听说隔壁村一位老人因子女不孝把子女告到法庭,现在过上了好日子。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连珠山法庭,赵永贵听完她的诉说后,立即立案。当天下午,便赶到被告家中,对被告进行了说服教育,并确定立即在王老太太家开庭调解。在王老太太家中的炕上,赵永贵从法律规定到周围的案例一一讲给被告听,同时动员到庭旁听的亲友帮助劝说。四个小时过去了,老人的女子满脸通红,对自己的行为羞愧不已,当即同意给付占用王老太太土地的承包费及赡养费用。

    把法庭设在村委会、田间地头,树荫下、工厂社区、炕头上,就地开庭、就地解决问题,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较好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和谐。目前,连珠山法庭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有近60%的案件是在巡回法庭上审结的。通过巡回办案,将审理过程置于纠纷发生地的广大群众的监督中,让知情者和广大群众耳闻目睹法庭的审理过程,从而真正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有利于实现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的有效对接,从而较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千里断案

    为切实解决方便群众诉讼问题,赵永贵还制作了法官电话联系卡,发到辖区各乡的村干部中,张贴在显耀位置,当事人可以事先电话预约,对于案件较多的村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法官可以上门立案。同时,在离法庭较远的乡建立便民诉讼点,定时定点办公,方便群众诉讼,受到村民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2013年4月的一个中午12点,黑台镇直的辛海君来电话称,其经营的密山市隆鑫玉米专业合作社(下称隆鑫玉米)与辽宁钱宇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钱宇公司)于2012年4月8日签定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钱宇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隆鑫玉米生产安装烘干塔一处。后隆鑫玉米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烘干塔存在技术问题,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生产能力。经与钱宇公司等协商未果。隆鑫玉米欲起诉钱宇公司等共同赔偿隆玉米的经济损失。赵永贵接到电话后,不顾中午休息时间赶到近20公里外的黑台镇,来了解事情的来胧去脉,在第一时间解决企业的困难。在近摄氏30度高温下,赵永贵与干警在隆鑫玉米的烘干塔下进行了仔细的了解与调查研究。一面向隆鑫玉米的负责人解释着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们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一面又耐心地向当事人做着思想工作,让他们的急躁情绪缓解下来,为下步调解做好铺垫。经审查当日立案,依隆鑫玉米的申请经主管院长批准做好了诉讼保全手续,并日夜兼程赶往千里之外的辽宁开原市,对钱宇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合法传唤钱宇公司负责人到庭后,赵永贵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并积极寻找对两个企业最有利的解决办法,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钱宇公司负责人说:“密山的法官这么负责任,我们的打消了。”经过法庭的几轮调解下,原本以坚定见分晓的疑难案件,经过赵永贵巧妙地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而赵永贵却悄悄地收拾起了东西,此刻时针已指向凌晨1点。其实,在巡回办案的日子里像这样审理案件而工作到凌晨的时候太平常了。在事隔几个月后的今天,赵永贵仍然说,虽然十分辛苦,但调解了一起原本剑拔弩张的诉讼,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值!

    全程调解

    赵永贵把调解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办案手段,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多调少判”的理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他对所有受理的案件,真正做到“件件调、层层调、时时调”,大力推行“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三步调解法:庭前实行诉前服务,把握环节,径行调解;庭中灵活进行调解,找准焦点,依法调解;庭后跟踪回访化解,积极搞好延伸服务。他在案件调解中,坚持公心、热心、耐心、恒心的“四心”原则,积极采取多面调、情感调、换位调等多种灵活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2009年9月5日,密山市个体司机翟某驾驶出租车与前同方向因车发生故障停在路边的个体司机付某驾驶的东风货车尾部相撞,造成夏利驾驶员翟某及乘车人曲某(系原告董某之丈夫)当场死亡.原告认为被告由某、付某、车主战某应对曲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接案后,审判人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诉前、诉中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三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计25万元,使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得到了和谐解决。

    密山市黑台镇某村多户农民因建鸡高速修建单位占用其耕地后未及时恢复原状发生纠纷。赵永贵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及时与建鸡高速指挥部、镇政府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取得联系,开动脑筋广开思路多元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满意了,民事纠纷在立案阶段就得到了解决。

    他还总结出了“诉讼外调解法”。即在案件不立案的情况下对纠纷进行调解,至目前为止,利用此方式共处理各种纠纷50多起,效果明显。张某与焦某二人因借用跳板摔伤而引起纠纷,到法庭要求立案,因当时正处农忙时节,为不影响农时,赵永贵多次与当地政府、司法部门、当事人调解,终于换来了双方的互相和解,使一起即将对簿公堂的纠纷在案外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2013年初,八十高龄的孔大爷与其大儿子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继而流落街头被好心人送到了养老院。赵永贵知道此事后,与孔大爷的二儿子驱车行驶以百多里来到大儿子家里,他不顾劳累和饥饿做两个子女的思想工作,最后大儿子答应第二天到密山处理此事。次日,赵永贵向他们讲明不赡养老人是错误,与中华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是格格不入的,不能让老人无家可归。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两个儿子承认自己错了,哥俩也和好如初共同将老人生活安顿妥当。让原本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一桩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立案阶段就划上圆满的句号。老人含着热泪说;“我的事啊,赵庭长不到24小时就解决了,我的老命又有着落了。”

    2012年以来,赵永贵共审理案件170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59件,调、撤率为93.6%。同时还撰写有关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及审判实践材料120余篇,为调处民间纠纷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在深化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上取得一些成功经验。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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