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虎林法院:执行法官秉公正 热情服务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6-07-07 08:02:16



    “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到处奔波,为我们讨回了养老保险金,本来我们都觉得没指望了,是法院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给了我们希望,替我们挽回损失,真的是太谢谢你们了!”7月4日上午,王某、宋某来到虎林法院,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送到了虎林法院执行局,感谢潘正隆的辛勤付出。

    2010年12月,王某、宋某与某大药房因养老保险金及公司单方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向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在某大药房严词拒绝后,无奈之下,二人一纸诉状将某大药房诉至虎林法院。经审理查明后,2012年,虎林法院判决某大药依法为王某、宋某缴纳五险。判决后,某大药房未履行义务,王某与宋某多次到该大药房协商,依旧无果。为尽快解决养老保险金问题,王某、宋某向虎林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某大药房仍拒不履行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潘正隆接手此案后,仔细查阅卷宗,认真梳理案情,找出影响案件进展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并多次到某大药房进行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为某大药房的全体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某大药房一次性履行了所有义务,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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