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什么是法庭辩论

发布时间:2016-07-15 08:43:45


    法庭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所谓辩论,就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

    通过举证、答辩、陈述意见、申诉理由等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主张,保护自己的利益。

    什么是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裁定不服,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定期限内,依法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上诉这一特定的诉讼行为,是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为前提的。我国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部赋予了当事人这一诉讼权利。其中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定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的第2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