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什么规定到达?

发布时间:2016-07-20 10:11:13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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