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什么是所谓无因管理?

发布时间:2016-07-20 10:13:29


    答: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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