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执行任务时有哪些优先权利?

发布时间:2016-07-25 14:00: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标有红十字标志的物资、交通工具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此外,《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还规定了:在执行其他特殊任务时,使用特有灯具和红十字标志的交通工具优先通行;在进行紧急救助时,佩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有优先使用公用通讯工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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