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形成或作出。 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2)主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主观上有凭借行政职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且显露达到该种效果的意思表示。(3)客观条件。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并通过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表现出来。(4)法律效果条件。行政行为作出后应当能够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律效果,即使某种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使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