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它涉及国家生活的全面,而普通法律则只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 (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須以宪法為根本的活动准则。(3)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我国現行宪法規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員回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议,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而通過普通法律則只需全体代表的過半数通過。(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比普通法律更为特殊。我国現行宪法把解释宪法的职权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把监督宪法实施和职权賦予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和全过人大常委會,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賦予全国人民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