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并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为响应最高院的要求,近日,鸡西中院民三庭全体审判人员在副庭长胡雪清的带领下,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进行了集中学习,以确保及时落实最高院的规定,确保文书撰写做到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结构完整、繁简得当,切实提高全庭的文书写作质量。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是最高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民事审判新形势、新任务,以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成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任务。裁判文书不但是人民法院呈现给当事人的反映诉讼进程、诉讼结果的法律凭证,也是连接和沟通法院和社会公众的桥梁和纽带。裁判文书的最大价值在于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所认可、信服和接受,使司法公信力得以彰显。
鸡西中院民三庭全体审判人员力求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及时与最高院要求保持一致,切实提高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通过裁判文书向社会释放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