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庭审观摩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在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阳光运行,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8月16日上午,由虎林法院审管办组织的“向先优看齐”庭审观摩活动正式启动。虎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云凯等审委会委员组成庭审评查小组,到庭审现场进行观摩指导。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由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苑红梅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茂礼、人民陪审员刘明艳组成合议庭,对谢某诉牛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苑红梅熟练运用庭审技巧,主持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有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人民陪审员法言法语使用规范,与法官配合默契,展现了较高的陪审能力。整个庭审张弛有序,节奏流畅。庭审评查小组认真、仔细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并从庭审程序、庭审礼仪、书记员速录等方面进行了打分。
庭审结束后,庭审评查小组召开了座谈会,针对庭审程序的正规性和完成性、争议焦点的归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点评与交流,一致认为合议庭对当事人争议焦点的归纳具体、准确,庭审程序完整、顺畅。沙云凯院长作了最后点评和总结,在对此次庭审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的同时,就合议庭成员分工、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庭审节奏掌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在今后的庭审过程中如何改进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严格要求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及庭审观摩活动,确保全年至少院长办理4件、副院长、执行局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办理8件、庭长办理32件、副庭长办理76件案件。每名法官至少有1件案件接受观摩,力争合格率达到80%,优秀率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