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05年开始担任陪审员,到现在已经十个年头了。这期间,梨树区法院先后于2005年和2015年安排我参加了黑龙江省法官学院举办的人民陪审员培训班。这种“临阵磨枪”式的学习还不能掌握庞大的法律体系的“九牛一毛”,很难适应案件审理的需要,那么,要想当好陪审员,只能是在陪审中学习“陪审”工作。
一是在陪审中学习法官的刚正不阿,坚持秉公执法的思想品质。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官,但在参与审判案件时,具有等同法官的职权。这就要求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像法官那样,自觉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学习他们严谨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态度,要具有公正、廉洁、为民的意识,才是一个人民陪审员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是在陪审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需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在庭审中,我注意听取公诉机关使用的法律条文,审判员运用的法律条文,结合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对案件适用的法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有时候,我还会就某一个案件向法官请教,看自己适用的法条是否恰当。更多的时候是在庭审之前,针对具体案件,自己去寻找适用的法条。除此之外,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更新速度比较快,要正确的把司法解释运用到案件的审理中去,就必须努力去学习、去掌握。
三是在陪审中学习陪审思维,保持陪审意见的独立性。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是不着法袍的法官,必须保持独立的思维、独立的意见。陪审过程中,要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适当地向当事人发问,掌握事实真相。在合议时,要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在尊重法官意见的同时表达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审判意见,否则人民陪审员就会成为审判台上的摆设,起不到人民陪审员的真正作用。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走进法院,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我们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受得起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