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法院:耐心调解 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发布时间:2018-05-29 14:07:54


    红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件共开庭审理两次,终调解成功。

    此案件原、被告既是多年的老邻居,更是关系不错的好友。之所以两人闹到法庭,是由于双方两家房屋挨着,2016年1月份原告发现自家仓房房梁下沉、阳台裂缝,疑似被告家跑水造成。原告多次找被告及村委会让其维修水管道,2016年4月27日被告挖开自家屋内发现地下自来水管道确实渗水,修好后原告家房屋不再受损。对于赔偿事宜,经村委会多次调解,被告均拒绝赔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房屋损失。

    第一次庭审中,原、被告都很沉默,并不是针锋相对,双方都说我们曾经关系很不错的,就因为这件事,竟然闹到法庭。被告称原告房屋损害与被告没有法律上、内在的、直接的、必然关系,不同意赔偿。原告说在没有找到漏水点之前,被告在自家内挖一锹都出水,修好后就不出水了,房屋已经成为危房,需要重新翻盖,一定要求被告赔偿。虽双方不吵不闹,但都不同意调解。原告申请司法鉴定,一次庭审结束。

    庭审后几日,原告再次来到法庭,和法官说,如果司法鉴定,最后再判决,我们两家就真的掰了,我们不想这样。法官在庭审中就已看出两方感情不错,但生活条件都不是特别好,不得不维护自己利益,才不同意调解的。

    于是法官定于2016年8月11日二次庭审,目的在于化解双方心结,找出最好的解决办法。被告看出原告有意调解,便也同意退一步,说此事自己的确存在责任,只是赔偿不了那么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房屋损失5 000元,此案以调解告终,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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