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中院“四项举措”提高申请再审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12 09:20:52


    今年以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采取四项举措提高申请再审审查工作。

    畅通渠道,对当事人不服基层法院一审生效裁判以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向中院申请再审的,由专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予以立案登记,切实解决了申请再审难的问题。

    提高效率,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研究制定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程序的规定》,对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排期、送达、听证、合议等各个环节均严格限定办理时限,确保审查案件的平均审限控制在2个月之内,比法定期限缩短1个月,彻底杜绝了申请再审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

    公开公正,案件受理后3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所有申请再审案件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在审阅卷宗的基础上要求承办法官必须询问当事人或组织听证,以保证审查程序的公开透明。

    增强裁定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围绕申请人的再审事由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依法纠错,对符合法定再审事由的申请再审案件,及时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依法裁定进入再审程序,及时制作再审裁定书并向案件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及时向审监庭转送卷宗材料。

责任编辑:尹丽波    

文章出处:鸡西中院立案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