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合同义务如何履行?

发布时间:2016-09-20 08:52:35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 、期限 、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

    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

    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

    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  价格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

    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