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把理讲得这么清楚,现在我知道我的责任到底有多大,也明白我提供的证据为什么没被采信了,对法院的判决,我服判!”9月13日一上班,原本不服判决并扬言要上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王先生在听完民事分管副院长盖凤旭的释法答疑后,心服口服地说。
为巩固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显著成效,精准把握当事人需求,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虎林法院积极制定并出台了《虎林市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判后答疑流程操作办法》。该《办法》不仅扩大了判后答疑主体,确定了判后答疑的重点、时限和督察,而且重点规定,各类案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服虎林法院一审、再审生效裁判,或对案件相关法律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有疑问的,可在涉诉信访接待窗口按要求填写《判后答疑情况登记表》,在3个工作日内,由主审法官、庭长、分管院领导,通过当面答疑、信件答疑、视频答疑、QQ微信答疑的方式,共同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苑红梅说,以往判后答疑工作是由合议庭承办法官具体负责,现在由主审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共同负责,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而且能够进一步推动阳光司法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