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恒山区法院:出台改进纪律作风“八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3-07-17 14:12:16


    鸡西市恒山区法院在推进“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出台改进纪律作风“八条禁令”,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禁令内容包括禁止上班时间喝酒、禁止从事非公务活动、禁止迟到早退、禁止公车私用、禁止超标准接待、禁止漫待当事人、禁止不着装从事审判公务活动、禁止泄露审判工作机密。“八条禁令”适用于全体干警,一旦违反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直至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近日,该院纪检组、政工科对禁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前不下通知、不打招呼,并2次走访今年上半年结案的案件当事人,询问来院是否发现法官有开庭迟到早退、接受请吃、漫待当事人等违反禁令现象。据检查走访情况反馈和来院办事群众反映,如今恒山区法院的院貌院风明显改观:上班迟到早退和不着装现象没有了,上网打游戏的现象杜绝了,专心忙着研讨案情的法官多了,去饭店喝酒的看不到了,中午在食堂吃饭的多了。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沙云凯同志在“两个年”活动推进会上强调:“八条禁令”作为加强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司法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任何人没有例外,并要求全院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成员向班长看齐、班长向禁令看齐。

责任编辑:常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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