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企业法人合并的,如何确定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6-09-21 09:20:25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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