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法院民二庭庭长夏凤兰连续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2年度获得全市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同年获黑龙江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我从事民事审判20余年,与民事审判结下了不解之缘。一个纠纷还好比一个疾病,当事人好比患者,法官好比大夫,除掉病根才是硬道理,而调解解决纠纷作为高层次、高效率及最佳效果的审判是铲除病根最优选的办法,与判决相比调解便成了最充满智慧和光芒的华丽乐章,能奏响和谐安定的最强音,谁掌握了调解的技巧和秘诀,谁就掌握了四两拨千斤的妙招,现简述几招,与各位分享。
调解秒招之一
-----沟通环节,不可逾越
说起沟通,我的体会概括起来就是全方位疏导,痛则不通,通则不痛,疏导通了问题自然就解决了,所以先从沟通环节开始,对病情来个初步诊断。
首先,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是沟通的前提,是调解的前奏曲,。法官作为调解主持人要培养影响人际吸引的个性特质,应是受欢迎的人,应是温厚、平和、有亲和力和值得信赖的人,应是精通法律,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人,为此,我们应多学习和研究马锡五审判方式和理念,不能只会坐堂办案,还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案情,以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感动他们,以诚恳和蔼的态度,深入浅出的道理,说服他们,绝对不能摆出高人一等傲慢无比的架势,要和当事人平起平坐,摆事实,讲道理,视当事人如亲人,送去一张笑脸不算低下,说出一个“你好,请坐”彰显礼貌,送上一杯热水可温暖伤痛的心房,注视一双期待公平的眼神传去一丝温情,握住一双颤抖的双手传去真心的抚慰,言行举止的每个细节上,都要表现出对当事人的最大尊敬,这样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赖。
其次,让权利人看到希望,同时要充分激发义务人主动承担责任的积极性,是沟通的关键环节,调解的唱响曲。对于权利人,要给予最大的同情、理解和保护,立法的精神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无论怎么调解也不能背离这一宗旨,让他感到权利一定会受到保护,给权利人希望和安慰,但希望和安慰不能只给一方,我们常犯的错误是容易尊重权利人,而忽略了义务人的感受,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对义务人更要重视,因为责任最终落实在义务人身上,义务人不主动配合,调解就无从谈起,义务人只有对法官产生了极大的信任和依赖,才能听进去法理和情理,让义务人认识到其有着无法逃避的法律义务,而且越是逃避,越是与法律较量,就是以卵击石,承担的责任风险就会越大,损失就会越大,对其就越不利,而法官对义务人苦口婆心的劝说正是为了其避免损失扩大,充分体现人性化的一面,让义务人体会到调解解决是最佳方案,不能一谈到义务人,法官就讨厌他,鄙视他,不给他好话,不给他好脸,不给他好态度,导致义务人垂头丧气,避实就虚,低权利人一等及仇视法院法官的心理,进而导致不相信法院,消极抵抗,不配合的被动局面,从而激发不起他的兴奋点,所以最好不要刺激义务人,没有一个人一生不犯错误,给他搭个台阶,让其尽快改正和补过,法官要与义务人从心灵上产生碰撞,对义务人也要关心,更要说到他心坎上,多鼓励他,帮助他吸取教训,遵守法律,他听进去了,也就拉开了调解的序幕。
第三、讲究语言艺术,是沟通中不变的主基调,是调解的杀手锏。我个人理解“调”字,即“言”字加“周”字,把这个字解开就是在语言上周旋、在语言上多下功夫的意思,必须讲究语言艺术,一个不会说话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更不能当好调解官,调解率高的法官首先应当是一个会说话的法官,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把话说到点子上,说到位了,矛盾自然就有化解可能了,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说,调解是一门说话的艺术,针对不同身份的当事人要用不同的语言,所谓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一句话能把人说恼,也能把人说笑,能把事说成,也能把事儿说糟,说的功夫是个硬功夫,这是法官应当深入研究的实践课题,有个政治家说过“如果你能让一个人笑起来,你就能让他去思考,让他喜欢你、相信你”,一样话百样说,要使每位当事人的自尊心不受伤害为宗旨,既要说的恰到好处,说到当事人心坎上,又不失法官的威严,要说得真切感人,既符合法律,又顺乎情理,当事人易于接受,要说法言法语,也要说俗语彦语幽默语,要说褒奖语,也要说批评语等等,这要根据不同身份的人不同的行为不同的场合而定,说出轻松愉快的诉讼环境和气氛,打破低沉僵硬紧张的不佳状态,说出双方的好心情,心情好了,各自积极主动了,问题也就不成为问题了,所以这把杀手锏一定要运用好。
第四、倾听不可小觑,是沟通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是调解的协奏曲,实践中常犯的毛病是法官不愿意听当事人说,却喜欢让当事人听法官说,是调解的一大弊端,也是法官凌驾于当事人之上的一种不良表现,修养高的法官是让当事人先说多说,法官先听后说,即便调解对象在自己面前发牢骚、出怨气、甚至喋喋不休说个没完时,也别轻易打断他们的倾诉,不管他们采取什么方式,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说明他愿意跟你交流,对你有信任度,所以你就责无旁贷地必须当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听众,让他们倾诉完整,说到不想说了为止,要养成倾听习惯,这不仅是法官自身修养的体现,更是深入了解案情的有效途径,一般来说,倾听的态度越认真,倾诉者越能感受到对他的尊敬,他的心里话越愿意对你说,法官才能有可能打开他忧郁的心灵大门,值得注意的是在倾听中不要急于表态,更不要先入为主任意指责,或者简单地否定倾诉者的陈述意见,要善于听出其中的是非,听出心理,听出焦点,听出需求,要多听,少说,听完再说,倾听环节丢掉了,也就丢掉了一部分信任,失去了沟通的全方位性。
调解秒招之二
----抓住实质焦点,方能铲除病根
民事诉讼中,只抓住法律关系争议的焦点(称诉讼焦点,或者叫法律事实争议的焦点)是不够的,还要及时检索和捕捉实质焦点,即焦点中的焦点,抓住当事人最本质的冲突所在,实质焦点有时与诉讼焦点一致,有时却隐藏在诉讼焦点之外,有的在案件中,有的在案件外,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要从实质焦点切入多为社会承担矛盾,小法官要关心大社会,彻底铲除病根,才能真正定纷止争。我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鸡西矿业集团城山煤矿诉高某返还房屋纠纷,受理后,经查,高某系该矿工人,三十年前因公负伤造成残疾,不能继续从事重体力劳动,当时高某没有住房,矿为了照顾他,安排他住在矿洗煤厂院内的一处简易房屋内居住,三十年来高某从未婚发展到一家五口人,2009年,矿方因扩建厂房,要求高某立即无条件迁出,返还房屋,高某坚决不肯,矿方便对其采取了停电等措施,双方矛盾激化,本案诉讼焦点很简单,即该案应否法院受理,因企业内部腾房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畴,可建议矿方撤诉,不撤诉则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就案办案一驳了之,既简单又符合法律,无可厚非,问题是向矿方释明后矿方坚决不同意撤诉,非要求法院处理不可,同时高某也说既然告到了法院,如果法院不给解决,他就越级上访,闹法院,闹政府,闹个天翻地覆,还要求得到更多的赔偿,弄不好又来个涉诉访,会给法院工作带来更大的不便,但是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仔细想想,最本质的冲突是高某没有安身之处,且几十年的工伤安置或者说赔偿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这才是问题的突破口,实质焦点出来了,作为法官肩负着社会责任,不能逃避,考虑高某虽然是工伤,但由于当时的法律不健全,随着漫长的岁月变迁,对其疾苦已无人问津,所以如果高某没有难处也不会有过激想法,现在跟高某讲法律等于是空谈,驳回的话,法律效果没有问题,但社会效果会很糟,怎么办,高某的难处是,本人残疾无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搬家没有钱购房,一家老小无处安身,委屈的是自己为了工作落下了残疾本该受到尊敬,如今却还得被人撵走,他不懂法律,也听不进去法律,只想讨个公平,那么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求得公平正义,解决多个问题,只有抛开法律,从高某的疾苦出发,排忧解难,我经过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通过心理疏导与讲解法律,修正不当心理需求,转变不良诉讼态度,适时加以引导后,提出个建议,由矿方出钱给高某购一处50左右平方米的砖瓦结构平房,算是对高某工伤待遇的一种补偿,双方对此表示欣然接受,很快矿拿出4万余元为高某购得一处面积相当的独门独院的砖瓦结构平房,产权归高某所有,高某也放弃了过度的利益请求,问题迎刃而解,握手言和,皆大欢喜,既解决了高某的多年工伤待遇问题,又解决了搬家问题,高某的疾苦没有了,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矿企业的扩建也得以顺利进行,矿方撤诉了,也避免了一起上访案件的发生。
所以,作为法官心中不能只装着法律,更要站在对社会高度负责的角度,切实牵挂百姓疾苦,牵挂程度越高对问题的解决就越深入越彻底,同时对每一起民事案件,要两个焦点一起抓,切记不要忽视了实质焦点,尤其是在一些面子官司、气官司以及道德伦理冲突等诉讼中诉讼焦点和实质焦点往往相对独立存在,从中找出各方当事人利益需求的均衡点,调解工作围绕实质焦点,以均衡点为参考值展开,这样才能抓住关键中的关键,方能铲除病根。
调解妙招之三
-----摸透心理,对症下药
法官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以及对社会各阶层生活状态与民生疾苦的深刻理解,去把握当事人的各种心理状态,弄清楚打的是那一种官司,如气官司、面子官司、经济利益官司等,存在哪种心理,如抗拒心理、逃避心理、侥幸心理、疑惑心理、狭隘心理、期待公平心理、解除心灵痛苦心理以及精神安慰心理等等,每位当事人的职业、性格、爱好、脾气、修养、看问题的角度、处理问题的方式以及接受能力等都各有不同,所以案件到手后不要忙于开庭,更不要急于结案,必须先研究这些看似与案件无关的元素,摸透心理需求,破解问题密码,看清个案差异,方能对症下药,真正练就驾驭突发事件及矛盾激化案件的能力。
某矿因违法强制拆迁曹某房屋,曹某十几岁的女儿到房顶上阻止而掉下摔伤,并给其财产造成很大损失,诉前曹某与矿方多次请求赔偿,而矿方态度强硬,拒绝赔偿,激怒了曹某,后曹某收集了强迁时的录像资料,诉前已与央视焦点访谈的记者取得了联系,曹某女儿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后不久,央视记者便给法院打来电话,询问有关问题,并拟定马上采访本案进行追踪报道,惊动了媒体,矛盾已激化,处理不好的话就很有可能演变成为惊天大案,情况紧急,我作为主审法官,组织合议庭其他人员,并利用一切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人力资源,群策群力,先从心理切入,稳控原告的情绪,剖析心理需求,迅速检索纠纷产生的关键原因,原来被告作为一个大型企业,主要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对房屋动迁问题,未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而只在企业内部召开个所谓动迁会议,按照会议纪要的精神,安排了很多强迁人员浩浩荡荡地实施了强迁,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浩浩荡荡,阵势很像一场浩劫,社会反响极大,难怪曹某怒不可遏,其心情应当给予理解,通过沟通得知,曹某惊动媒体的真正用意,是考虑自己仅是一介平民百姓跟一个大企业抗衡,显得身单力薄,想通过媒体以比矿方更强大的声势给矿方施加压力以得到更多的赔偿,更重要的是认为矿方欺压百姓,咽不下这口气,也是在打气官司,为此我们对曹某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安慰,传达了法院坚决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正义心声,然后针对被告的违法错误行为对其主要领导释明了法律,阐明了利害,交换了意见,被告如梦方醒,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要领导一行立即亲自给原告赔礼道歉,并亲自登门看望曹某女儿,曹某终于对被告给予了谅解,由巨额赔偿变成几万元好商量,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曹某很快拿到了赔偿款,把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案件最终没有被媒体曝光,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调解秒招之四
------如何驾驭刁钻者
搞民事审判,每年不遇上几个刁钻当事人,那就是稀罕事儿了,应该说大多数当事人是遵守诉讼秩序的,遵守法律的,但总有部分特殊的当事人,把法律当儿戏,跟法律较量,搞诉讼游戏等等,有的恶人先告状,有的为逃避债务或赖账不说还故作委屈,时而利用眼泪等表演技巧做掩护,有的以贫穷衣着、拐杖等为道具骗取法官的怜悯之心,有的装疯卖傻颠倒黑白,满嘴假话,有的丧失伦理道德,公然在法庭谩骂父母,甚至侮辱父母,还有的自备各种先进的视听设施先对法院来个全程监控,条件不具备的法院很难发现,还有的一哭二闹三上吊,耍泼耍赖,坐地泡,可谓五花八门,遇到这类情况,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蒙蔽,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刁钻人物,不一定按常规出牌,可用一下奇招怪招,甚至可采取以毒攻毒,歪打正着的方法,量身定做策略方案,必要时可借鉴包公断案法。
遇到过这样一位刁蛮被告刘某,原告陈某仅持一张签名捺印的欠条要求被告刘某偿还拖欠一万多元的修理费,之前因被告拒不还款并否认欠款事实,原告一气之下找到了公安局,要追究他诈骗,历经好久未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诉讼中,被告强调没有与原告发生过任何经济往来,他对此事一概不知,跟他无关,说告错人了,原告所告的人他不认识,欠条不是他写的,指纹也不是他摁的,欠条上的名字也不是他本人,欠条上姓名是两个字,他的姓名是三个字,并扬言看谁敢判他,公安局都没有把他怎么样,法院又耐他如何,因诉前已经矛盾激化,现在更是针尖对麦芒,但我发现被告说话时时而眼神慌张,肢体语言表现异常,事实情节也存在多处漏洞,尽管落款的名字确实与被告对不上号,但通过种种迹象可以初步判断原告起诉他不无道理,而这只是我的一个心理认证,问题是原告除欠条外无其他任何证据,而且欠条上也未写明欠的什么款,原告的证据存在明显瑕疵,如果简单判决给付则证据不足,显然不妥,驳回很有可能损害了原告的利益,给审理增加了难度,看来只有调解处理,前提是被告只有承认了欠款事实才能谈到调解,让被告主动承认欠款事实,这是不可能的,怎么办,对这种人,必须跟他练练智慧和耐力了,我想不管欠条上写的名字是否与被告姓名一致,关键是不是被告本人写的,指纹是不是被告本人摁上的,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不写自己的名字,他又是替谁写的摁的呢,为什么要这样做,原告是否真的告错人了呢,为此我想先验证一下真假,便提出了司法鉴定的建议,建议一提出,原告坚决同意,被告也没有反对,这就怪了,被告竟然勇往直前,怎么办,目标还先得对准被告,于是我除对被告反复释明法律规定和应承担的风险外,开始对他适用反推法、实施疲劳战术和攻心战术,要求他做文字素材和指纹素材样本,而且把十个手指的指纹全部取下,天天传唤他到法院作样本,有意进行重复劳动,这样做有两个目的,如果欠条确是他出具的指纹也是他摁的,款也确实是他欠的,他就会担心法院真的进行鉴定,会想办法最终阻止鉴定,所以我一定给他机会,让他权衡利弊,一是可以给被告搭个认错的台阶,给他改错补过主动承担责任的机会,先让他的良心和自身的赖账心理进行一番斗争,二是让他明白法律不是那么好糊弄的,鉴定就是科学,科学是精准的,任何人都不能跟科学开玩笑的,他为了证明他说的属实就只好得来法院,不来就是在打自己嘴巴子,我还告诉他,你如果坚持你的主张就得把这些样本弄规范了鉴定才能进行,否则对他不利,为此他不得不顺着我的思路走下去,只好听我的话,连续来了好几天,反反复复做一件事儿,哎!果然凑效,最后他终于低下了头,全部交待了隐藏在心里的真相,说:“夏法官,你别让我来了,也别鉴定了,我也没有时间天天这么折腾,饶了我吧,我认了还不行吗?这个钱我一定还,三天之内我就把钱全部交到法院”,结果不出三天,他兑现了承诺,钱全部到位,前后总共也没有用上十天时间,案结事了,原告万分惊喜。看得出被告是一个典型的刁蛮赖账主,他以为没写真实姓名公安局法院都拿他没有办法了,由于原告当时也疏于核实其身份,又是是个农村外来户,老实巴交的,故而被告气焰嚣张,欺负外地老实人。叼人蛮事儿,已见怪不怪,如何使这些刁钻当事人心服口服,难度很大,确实得动一番脑筋才行。
总之,调解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高超艺术,调解的技巧和招数有很多很多,奇招妙招招招凑效,审判中别忘了用几招哦,哪招用好了都有奇效,社会需要和谐,诉讼更需要和谐,所以调解结案成了每个审判人员不懈的追求,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