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股东向公司支付入股金之后,但公司却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0-17 08:57:56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义务应股东的要求签发出资证明书。对此,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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