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上午10时,鸡冠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成交第一例产生。此次拍卖报名人数11人,参与竞价6人。最终由江苏省扬州市成女士以最高价106万元拍得,且成交价远高于评估价。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系朋友关系,将110万元借与王某做生意。后王某不能还款产生纠纷。在诉讼中,刘某向法院申请保全王某在河北省的房屋一户。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传唤王某,王某均拒绝来院配合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向法院申请拍卖己保全的房屋。适逢拍卖司法改革,统一通过淘宝网平台面向全国网民进行司法拍卖,王某的房屋进入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登记40余件标的物,其中,王某位于河北省香河县的楼房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程序。随着网拍的开始,在24小时内,竞买者纷纷竞价,网上价格一次次的刷新,最终由淘宝网在结束的最后一秒落棰定格。
拍卖成交后,申请人刘某打来电话,心情非常激动,说自己已经用手机在家里观看了整个拍卖竞价过程,感谢法院的透明执法,感谢科技在执行中的应用,感谢法官最大化的保护了他的权益。
法院联手淘宝网,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最大化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为全国网民提供了福利,打破司法拍卖的地理局限性,实现司法拍卖物的全球性流动,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