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当好人民的调解员

  发布时间:2016-11-10 13:43:44



    2014年6月,我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鸡东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回顾几年来我参加的庭审活动,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和神圣的职责,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也是人民的重托。

    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在参加一次涉及夫妻纠纷的离婚案件诉讼中中,夫妻双方矛盾很深,孩子才刚上初中,双方离婚的想法都很坚决,我本以为法官会直接判决离婚。没想到,办案法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得知夫妻双方的大部分矛盾都源于误解,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法官决定先行调解,我也就离婚给孩子和家庭带来的弊端进行了劝导,一家人在我们的调解下高高兴兴的回家了。这件事让我明白,法律并不是冰冷的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司法审判的根本出发点。

    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当好人民调解员。

责任编辑:尹丽波    

文章出处:鸡西中院陪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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