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实行案件审限跟踪督办制杜绝案件拖延

  发布时间:2013-07-24 09:04:55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从根本上杜绝案件久拖不结现象,鸡冠区法院2013年1月继续实行案件审限跟踪督办制度,对有可能超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和督办,防止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保证案件及时审结。具体做法是:

    由审管办负责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对未按期结案的,审管办将督办函报告给庭长和分管副院长,各业务庭庭长和承办人自接到督办函后五日内向分管副院长说明不结案的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审管办,审管办报告给院长。对未能审结的案件承办人本院通过审判管理通报进行全院通报,并将此纳入审判庭和法官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项目。

    凡是审结案件均要在下月的1日前向审管办报送卷宗进行评查,未报送案卷的不算结案。审管办在进行司法统计时制作月度年度收结案情况通报表每月进行审判管理通报,定期通报各业务庭收结案数量、结案率、人均结案数、审限绝对值、上诉数量和二审处理结果等各种信息。便于领导掌握案件信息,各业务庭根据案件流程管理信息,互相监督,以保证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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