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严峻,涉及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除传统的赡养纠纷外,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损害赔偿等涉老案件也在不断出现。关心、关注、关爱老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鸡冠区法院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老案件高度重视,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关爱老人,让老人满意,以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为更好、及时的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维权开通“绿色通道”,鸡西市老龄办、鸡冠区法院联合成立专门的“老年维权合议庭”,搭建起以立案送达、诉讼保全、审判执行一体通道为载体的司法服务平台。鸡冠区法院对涉及老年人的赡养、人身损害等案件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他们通过“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打官司;对无固定经济来源和无力支付案件诉讼费的老年人实行司法救助,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办理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让有合理诉求又无经济能力的老年人能打得起官司;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凡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及时到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家住红旗家园小区的76岁老人刘某,长期患有心肺及脑萎缩疾病。2014年不慎摔倒,从此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住在小儿子家中,共有六个子女,卧床后产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给老人及小儿子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2015年3月,在老人向其他子女多次索要费用未果的前提下,老人委托小儿子到法院求助,欲起诉子女,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听说老人的情况后,立案庭当天即组织人员来到老人家中指导其如何诉讼,帮助其准备起诉相关材料,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很快,老人依法起诉,被告子女均表示服从并执行判决。感动得老人逢人就说:“鸡冠区法院是最公正的,他们才是我最亲的亲人!”
加强老年人案件调解力度
近年来,侵权类型的老年人权益纠纷多发,情况较复杂反复。运用调解的方式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既避免了严重侵权事件的发生,又避免了老年人的诉讼之苦,容易被纠纷双方所接受。鸡冠区法院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受理前、审理时和执行中,他们选派细心、有亲和力、有调解经验的法官,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社区联系,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措施,注重发挥当事人亲友、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等在调解中的作用,促使双方调解息诉。调解中,不仅注重法治宣传,还注意加强教育引导,尽可能地做通老人子女或其他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切实认识到自身过错,变被动为主动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对于通过反复做思想工作无效果的,尽快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调解还是无效的,果断采取拘留、罚款、查封、扣压等强制措施,以起到教育、震慑效果。三年来,审结的338起涉老案件中,在法院的大力调解下,调解撤诉的279件,调撤率达82.54%。
近年来,拖欠老年人劳务费案件不断增加。72岁老人孙某,为增加生活开支,于2013年秋天受雇于仇某,在某工地7号楼做更夫。2015年8月末工地竣工后,仇某尚欠老人2014年及2015年的劳务费共15858元,并出具欠条。2016年2月仇某给付劳务费1000元,余款一直未付。老人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件之后,当即找到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被告表示因总承包方未给付工程款,自己无能为力。一方是需要工资维持生活的老人,一方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分包商,承办法官计上心来。首先,了解老人孙某的生活情况,从而判断拖欠的劳务费偿还方式;其次,跟被告释明法律,讲清没有钱不能逃避法律责任;最后,根据双方的态度,制定了一年分期还款方案。看到法官的用心,老人表示同意,被告也愿意尽快还清劳务费,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圆满解决。
健全老年人维权普法宣传
因赡养、离婚、继承等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老人们由于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或受传统观念影响,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愿诉诸法律。即使诉诸法律的,也往往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此,该院制定了一系列举措:一是传统节日专题讲座。充分利用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结合百名法官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讲座,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读本,为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切实提高老年人法律维权意识。三年来,共举办专题讲座15场,解答老年人法律问题100余个;二是当地媒体专题报道。及时在当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报道有关老年人维权的措施、典型案例等,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在辖区范围内树立起尊老、敬老、爱老的道德文明意识;三是个案法律专门辅导。在处理涉老年人维权案件中,分别对原、被告进行相关法律的普及,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最大限度的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年人维权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愿人们满怀赤子之心,愿社会共筑和谐之景,愿法治引领文明风尚,愿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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