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坚持加强少年庭各项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审判工作制度,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方法,运用司法手段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致力于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审判的良好司法环境。
一是准确适用法律。准确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规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充实适用缓刑的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
二是完善审判环境。该院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庭审过程中的紧张心理,实行“圆桌审判”模式,将居高临下的审判台改造成所有诉讼参与人在同一平面的“圆桌式”法庭。圆桌法庭在暖色调灯光的环抱下,为未成年被告人营造出温馨的审判氛围。
三是保障诉讼权利。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未成年人尤其是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流浪留守的未成年人等,他们的家长因故不能出庭的,针对此类状况,该院会为他们安排适当的成年人作为“临时家长”代为行使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并履行教育、监督、沟通、抚慰的职责,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