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一个独特的群体,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审判委员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方式,将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不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形成了“审判、教育、转化”的工作体系,具体作法如下:
一是健全审判机构,强化未成年犯罪案件专业化审判。未成年人犯罪较比成年人犯罪,具有犯罪恶意程度、心智年龄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的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加强审判机构和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近年来,在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建设专业化、现代化、科技化水平越来越高。鸡冠区法院专门为少年法庭划分办公区域,并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全市首家集科技化、数字化、人性化于一体,具有远程庭审观摩、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点播及同步显示功能的“数字化圆桌审判法庭”。
二是创新审判方式,推进未成年犯罪案件人性化审判。为了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教育、感化、挽救功能。近年来,我市法院着力改善审判环境、规范审判程序,积极探索实践符合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鸡冠区法院“设立接谈室”、“亲情感化室”、“帮教谈心室”、“心理调剂室”、“书房式羁押室”,突出寓教于审,审教合一。
三是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判能力。鸡西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注重优化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力量,选派熟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富有爱心、审判经验丰富、工作扎实细致的优秀法官充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队伍。同时,中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培训班,推动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目前,在全市法院拥有一支法律专业素质高、司法能力强和熟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队伍。
通过共同努力,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各方面的肯定。鸡冠区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保护未成年人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等集体及个人荣誉17项。
四是注重延伸帮教,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少年审判不同与其他审判的案结事了,它必须做到向前延伸至预防犯罪,向后拓展至帮教感化。全市法院一直注重从源头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校园讲法,以便提高学生学法、守法的意识,通过开展“法制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法制教育”、“12338”微信平台等形式,多管齐下,筑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火墙”。2015年,全市法院“法制进校园”二十八次,开展“模拟法院”十次,“法院开放日”二十次。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注重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功能,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实现互补联动、互相促进。对未成年被告人尽可能减少监禁刑的适用,借助社会力量,对他们进行改造,让偶尔失足的少年犯充分体会司法应有的关怀和保护。坚持判后矫治,成立“希望学校”、“少年犯家长学校”、“婚姻教育学校”,少审法官主动深入社区,帮助社区建立和完善少犯矫正档案,对审理过的每一个少年犯都做到定期回访,2015年,全市法院与各社区司法所开展回访帮教三十余次。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成长特定时期的现象,也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未成年人心智健康因素,有家庭、社会教育环境影响,等等,只有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才能帮助犯罪或走上迷途的未成年人走出人生误区,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好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支持与配合,作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责任,我们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和创新审判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