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对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6-12-05 14:11:53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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