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鸡冠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鸡西监狱联合组织被告人刘冠军脱逃一案的庭审在监狱开庭。此次庭审由主管副院长马立平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张宝明、审判员唐静杰共同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为扩大案件公正审理效果,践行司法公开,此案有五名人民陪审员组成陪审委员会参与,并且鸡西监狱300多名服刑人犯参加了庭审,让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
庭审中被告人刘冠军对于自己十五年逃亡生涯有了很深的忏悔,被告人刘冠军一席陈述,深深的触动着在场的每一名服刑人员。最后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冠军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与前罪未执行完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刘冠军表示服判息诉,并且此次庭审对于鸡西监狱的服刑人员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