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了解掌握中基层法院审判及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同志于12月22日—23日专程来到鸡西市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调研视察法院工作。
12月22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同志在鸡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海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市政协副主席左晖、鸡西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双近的陪同下分别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鸡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常荣,省人大代表、省工商联副主席、省煤炭协会会长、鸡西市人大常委、鸡东宝泉集团董事长刘艺轩,省人大代表、鸡西市政协常委、鸡西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艺娟,省人大代表、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鸡西盛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文军,省人大代表、鸡西市工商联副主席、鸡西王府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善臣,省政协委员、鸡西市政协副主席、民盟鸡西市委主委、鸡西大学副校长杨敏。走访过程中,石时态同志分别向每位代表、委员通报了全省法院2016年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委员对全省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表示感谢。走访结束后,石时态同志到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进行了调研视察。
12月23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同志在鸡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海涛同志的陪同下,调研视察了鸡西市中级法院,并同市中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及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石时态院长对鸡西法院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要通过切实有效措施,增强法官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司法职业的尊荣感,使全体干警能够以敢于拼搏、勇于争先的闯劲,自强不息、永不满足的韧劲,吃苦耐劳、有所作为的干劲,为鸡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二要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方式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强化诉讼节点的全流程监管,提升管理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锻造过硬队伍。要结合司法改革的新需求,全面优化法院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法律专业素质,通过丰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方式途径,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建设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院队伍。四要不断改革创新。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破除影响司法公信的体制机制障碍,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效。
鸡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海涛在座谈讲话中说:近年来,鸡西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将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服务有新思路,保障有新举措,管理有新招数,作风有新气象,队伍有新提高,工作有新业绩。
石院长和朱书记的重要指示,激励人心,催人奋进,使鸡西两级法院深得鞭策、倍受鼓舞。为深入贯彻落实石时态院长的“四点要求”和朱海涛书记的讲话精神,鸡西中院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深刻领会石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创新工作,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一是聚力司法办案,在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上实现新突破。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支持保障依法行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的发展好环境。二是聚力司法改革,在适应司法工作需求上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深化审判管理改革,确保司法公信得到有效维护。推进“执行难”整治,强化执行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保证法治权威得到真正树立。三是聚力司法为民,在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司法便民的新途径。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排除群众在立案、诉讼、申诉、信访等环节的各种障碍。妥善处理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大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继续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解决好申诉信访难题,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四是聚力从严治院,在提升司法队伍素质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管理监督从严、责任追究从严,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端正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开展好多层次岗位练兵,抓好“五个能力”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部队伍。五是聚力协同推进,在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司法标准的一致性。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基层法院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六是聚力加强监督,在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四个意识”,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市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常规工作定期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保证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全市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