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狱的性质、任务和职责权限。(2)监狱人民警察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3)对监狱机关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管理工作进行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4)罪犯收监、释放的法定条件和程序。(5)罪犯的基本权利和义务。(6)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方式和途径。(7)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请罪犯减刑、假释的建议书。(8)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9)罪犯狱内又犯罪的处理程序和结果。(10)罪犯服刑期间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11)对罪犯服刑改造表现进行考评的条件和程序。(12)罪犯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13)罪犯获得表扬、记功或物质奖励等奖励的条件和程序。(14)罪犯受到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等处罚的条件和程序。(15)罪犯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条件和程序。(16)罪犯通讯、会见的条件和程序。(17)罪犯离监探亲、特许离监的条件和程序。(18)罪犯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有关情况。(19)罪犯劳动项目、岗位技能培训、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有关情况。(20)罪犯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有关情况。(21)监狱执法管理重大事件的处置及调查情况。(22)监狱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3)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