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下午,黑龙江省文明办考核组一行3人到鸡冠区法院考核验收"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鸡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刘春丽,鸡冠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宋晓静等陪同。
近年来,鸡冠区法院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注重挖掘法院文化内涵,围绕审执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活动,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靠刚性要求保证文明单位扎实开展,不断拓展育人渠道,努力打造过硬文明司法队伍,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多措并举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不断加大硬件投入,提供文明单位建设坚实物质基础,促进法院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登台阶上水平。于2013年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7年进行全面验收。
考核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考试座谈三种方式,对鸡冠区法院"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鸡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带领院领导班子向考核组进行了全面汇报,考核组一行对鸡冠区法院文明司法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