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全力做好廉控第四阶段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12 10:11:06


    鸡冠区法院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全省2012—2013年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和鸡冠区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本院工作方案安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第四阶段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廉防领导力度。鸡冠区法院在廉防工作中形成一把手牵头,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院长能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畅通工作渠道。继续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我的风险点在哪里,我的风险点有哪些”为主题的专题讨论,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疑点和难点,利用局域网交流经验,扩大宣传效应,营造良好工作推进氛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法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使全体干警参与廉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

    二、进一步完善主要工作内容。鸡冠区法院认真梳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启动以来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视主要工作内容,总结全面工作,归纳和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对照《工作方案》和各阶段《指导意见》,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否做到查全、查深、查准;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约束性和操作性;优化后的权力运行流程是否符合内部制衡和岗位分离原则,是否具有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监督检查、违规追责等监督制约环节和执行主体;自由裁量权基准是否得到合理细化。通过全面总结分析,不断弥补缺陷,纠正偏差,解决问题,保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始终处于高水平、高质量的运行状态。

    三、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鸡冠区法院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建立全面、规范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书面台账,以“资料库”的形式固化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防控制度等工作成果。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寓风险防范、规范运行于各项制度建设之中,在对岗位风险防范进行研究探索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完善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设定考核标准,将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中,严格追究责任,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同进行检查,对廉防工作推进不力或者不认真的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我们根据形势的新发展、职能的新变化、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要求,对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等及时修订、调整、完善,做到排查廉政风险与时俱进,防控廉政风险有的放矢,逐步建立动态化、常态化、长期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机制,真正形成用制度限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有力屏障。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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