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城子河法院四项措施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8-12 10:18:13


    上半年,城子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在院党组领导及上级法院行政庭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院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两个年”活动为契机,通过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管理创新,努力提高审判质效,为推动城子河区域发展、服务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在平时工作中, 注重提高当庭裁判率,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把审判质效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期待,积极探索服务大局的有效方法,有力推动了行政审判司法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

    二是强化诉讼指导、非诉审查力度,快速有效化解纠纷 。该庭审理行政案件时,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审判质效的各项要求,严格把好各类案件质量关,规范各种裁定文书制作。同时注意汲取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从形式上弱化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的对立,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审全过程,树立息访意识,耐心做好释法明理,争取实现息诉止争。在非诉执行案件审查中,对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进行合法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执行条件的,一律裁定不予执行,杜绝未经立案审查即进入执行程序的 “关系案”、“人情案”。有效地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保持与行政机关的密切联系与沟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该庭主动到区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机关进行调研指导。从如何立案、取证、听证、处罚、时效限制、认定事实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指导,针对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机制。

    四是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实行大要案上会、上报制度,防止矛盾激化。 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该庭对复杂、疑难案件,及时提交院审委会研究,对诉讼及非诉执行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勤于向中院请示,以取得解决各类行政争议的最佳方案。

    通过以上四项措施,城子河区法院行政庭在今年上半年绩效考评的大部分指标均名列前茅,行政审判各项工作稳步提高,延续了五年的零上访、零申诉、零发改记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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