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当事人满意,尤其是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都能对法院的裁判给予肯定,真正达到赢得高高兴兴,输得明明白白,赢者输者都能心服口服,特别是如何能够只需经一次性裁判就立定纷争,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和研究的课题。城子河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们为此一直在摸索求证着,他们时刻践行着法官的神圣职责,不允许任何一个影响公正的因素存在,把答疑解惑贯穿在全部诉讼活动中,全方位立体式体现审判的透明度和公正度,让双方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氛围和法官的浓浓亲情,服判息诉工作收到很好的效果。
该庭对裁判案件牢牢把握以下环节:一是判前解惑。法官对查明的案情向双方明确事实和法律规定,让双方对各自的是非责任权利义务有充分的认识,并让当事人自己模拟法官的角色在情理法上先做个自我评判,来个换位思考,谁对谁错,哪多哪少,利害得失,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最会估算,即便他们嘴上不说,心里也最有数,所以法官不急着下判,而是用苦口婆心的开导劝说,先尽力抚慰他们心灵的伤痛和委屈,纠正不平静、不服气及打气官司等等不当表现,等他们想开了,想通了,不再那么纠结,不再有那么多的疑虑,不再有怒不可遏的仇视心理,心情平稳后或略有平稳了,当事人的各种疑惑降到最低或彻底排除后,再决定裁判,当然法官的这些解惑工作要积极主动,要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工作强度和工作量来办理,不能因此拉长办案审限,更不能降低办案速度;二是判后答疑。宣判后立即作答疑工作,一刻也不能耽搁,因为裁判后双方的心里较量还没有完全停止,随时有可能发生变化,甚至还可能会升级,有的明知必输的官司,却来个恶意诉讼,所谓的“上诉!拖一天是一天,托死你!”,对方呢“好!你上诉,我有理更不怕你!我更要上诉”等等复杂多样的上诉心理,法官此时就是灭火器,要耐心细致做判后答疑工作,及时息火,还有的当事人,即便是法官做了判后答疑工作,还要上诉,怎么办,我们就不怕麻烦,反复答疑,一遍两遍,甚至数遍,当然不能毫无道理的阻止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我们的工作只是让他们权衡事实和法律,权衡利弊得失,权衡无休止的诉讼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及麻烦等,所以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法官要答疑,递交上诉状前法官要不定期答疑,递交上诉状后法官依然要答疑,往二审报卷前还要作最后答疑,一个判决至少要答疑三次以上。
通过判前解惑,判后答疑,今年以来,该庭裁判的18起案件中,已经决定上诉随即被说服息诉的6件,已经写好上诉状准备递交被说服息诉而放弃的4件,合计服判息诉16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9%,判出了公正,判出了稳定,判出了和谐,判出了高效率,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的满意度,切实提高了一次性裁判率和服判息诉率,也给上级法院减轻了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