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密山法院认真执行院、庭长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3-08-15 08:24:03


    今年以来,密山法院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两个年”活动精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案件质效,从领导带头办案做起,认真执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完善了《密山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内容,要求副院长每年承办案件不少于分管战线法官人均办案数的10%,庭长每年承办案件应不少于本庭普通法官人均办案数的50%,副庭长每年承办案件不少于本庭普通法官人均办案数的80%。同时要求所处理的案件应是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

    通过院、庭长带头办案活动的开展,便于院、庭长及时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仅提高了院、庭长驾驭审判的能力,而且有利于提高对分管工作的管理水平。同时,院、庭长积极参与办案,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增加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当今社会群众所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机会,缓解了法院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改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尹丽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