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区法院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核心,实行量化、百分制考核,考核标准、评查和通报,促进了案件质效,提升了司法公信。
评查节点覆盖到位。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实行专、兼职评查员交叉评查。将40余项评查标准,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每一位干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对案件质量的各个节点通过定期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方式,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点评,并由审管办督促业务部门或者承办法官及时整改,提升了整体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297件判决及部分调解及执行案件进行了评查,查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4件,已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错,一般质量问题的案件11件,由承办人及时补正。通过案件评查节点全面覆盖到位,实现案件质效管理不留死角。
评查通报常态到位。以案件评查通报为重点,发挥审务公开“指挥棒”功能。坚持每月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审管办在案件质量评查后,按月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给业务庭,业务庭对瑕疵、问题案件逐件进行复查,按照“实体和程序”、“ 立案、庭审、文书制作”等类别分类整合后,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每月由常务由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做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公布收结案、调撤率、服判息诉、评查整改情况等重要司法统计数据和信息,引导干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谋划提高。评查通报机制,为干警公开比对绩效搭建了一个竞赛场。
评查结果运用到位。评查结果的有效运用,是审判管理的关键。我院以责任落实为重点,制定了《案件质量奖惩制度》,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对经评查确认案件有问题的法官,纪律上问责,评优上否定,提职上延缓,变单纯针对案件的“线性考核”,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立体考核”,实现了对司法能力、案件质效和职业道德的全面管理。一年来,有2名干警因案件质量问题受到处罚,5名干警因工作业绩突出得到晋职。案件评查与绩效奖惩挂钩,提升了法官责任意识,形成了敬业奉献有褒奖、执行不力有处罚、司法不廉有处理、裁判不公有处置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