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法院推行“阳光审判”促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3-08-19 08:40:40


    梨树区法院强力推进审务公开,通过抓好“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全院审判质效、法院形象、司法公信力、社会认同度的显著提升。取得了均衡结案率上升、当庭裁判率上升、案件调撤率上升、卷宗质量合格率上升,案件上诉率下降、发改率下降、案件平均审限下降、案访比下降 “四个上升、四个下降”的好成绩。

    一是公开规则保障公众“能知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庭审操作规程》、《庭审评查办法》、《达标庭审评比办法》和《庭审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触摸电脑屏或轻点鼠标,可以了解院里各项规定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置专人开展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导诉、立案、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材料收转、进程查询、文书调阅等多层次、全方位诉讼服务。公开开庭案件,通过门户网站和审判区电子显示屏,提前一周发布各类案件开庭信息。一年来,诉讼服务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发布开庭信息500余条,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二是开放庭审保障公众“能表达”。为提升庭审工作质量,扩大庭审公开效果,建立了有序、开放的庭审旁听机制,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之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依法申请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后,通过召开“四方会谈”的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疑案件”,强化“释法明理”和“举证指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处分权、辩论权以及举证质证权。通过强化庭审公开,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各届“主动发声”,不仅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而且有助于案结事了。

    三是固化庭审保障公众“能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促公开,建成科技法庭,通过多媒体电子显示系统,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当事人可以按规定查阅,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用“走进去”的方式促公开,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和审务“四进(进厂矿、进村屯、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把庭审开在百姓中间,促进纠纷就地解决,真正实现解决一案影响一片的庭审效应。用“请进来”的方式促公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监督、和解、宣传作用,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0余件,平均调撤率为83.3%。同时立足庭审观摩,推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庭审讲评和庭审评查,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营造了符合民意的阳光审务环境。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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