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鸡西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现场会暨民事审判工作总结会,在鸡冠区人民法院召开。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小额诉讼案件“速审速裁”、一审终审等相关程序规定。
小额诉讼案件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目前,鸡西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确定的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为1万元以下。
小额诉讼审判具有程序简便、注重调解、形式灵活、一审终审等特点,全面体现了便民司法理念。鸡冠区、城子河等9个基层人民法院均开展了小额诉讼工作,并制定出台了《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本次小额诉讼工作现场推进会议,旨在总结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有效作法,分析工作不足,研讨改进措施,使小额诉讼工作真正成为高效、便捷解决小标的额民事纠纷,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会上,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鸡冠区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流程,鸡冠区法院民一庭作了小额诉讼工作经验介绍,代表结合各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中院民一庭庭长王伟,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各基层法院审判质效完成情况,市法院副院长王晓英作了总结讲话。
王晓英副院长重点分析了各院开展小额诉讼不均衡的原因,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阶段,关于小额诉讼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将小额诉讼工作确定为市法院民一庭,今年下半年对下指导的一项重点工作项目。
会议由市法院民一庭庭长王伟主持。
中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王晓英、民一庭正、副庭长、各基层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一庭庭长、法庭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