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小额诉讼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17-03-29 14:13:21


    1、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

    (1)申请回避的权利和举证的权利。

    (2)原告有增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反诉的权利。

    (3)进行辩论的权利。

    (4)请求法庭调解及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权利。

    (5)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对本院作出的裁决,当事人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2、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义务有:

    (1)依法进行诉讼活动。

    (2)如实陈述事实。

    (3)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庭指挥。

    (4)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

    (5)缴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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