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法院以建立完善执行威慑力机制、立审执联动机制、执行公开管理机制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为重点,在工作中树立“三个意识”,营造“三个声势”,全力破解执行工作的难点问题,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问题。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三位一体”机制的完善,由院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庭长组成“攻坚团”带领全院人员共同思考、共同参与,做到“立案时考虑执行,审理时兼顾执行,判决生效后及时执行”,逐步树立了三个意识,营造了三个声势,收到良好效果。2013年前8个月城子河区法院执结率为86.1%,比去年同期递增4个百分点。
树立“三个意识”,即立案环节树立“立审执”联动意识,审判环节树立“立审执”联动意识,审判委员会案件把关环节树立“立审执”联动意识。在立案审查时,考虑当事人诉讼请求可诉性,耐心解释胜诉性,引导当事人主动申请诉前、诉讼保全。在审判时,兼顾可执行性,调解案件做到当庭调解、当即执行,不错过案结事了的最佳时机,不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让当事人怨声载道。特别是在刑事附带民事等对人民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案件中,努力实现审执协调,避免空判。在审委员会研究案件时,把案件能否最终执行到位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最后关口为执行工作扫清障碍。
营造“三个声势”即在全院范围内营造立审执联动运行声势,在辖区范围内营造执行威慑机制的声势,在地方人大、政协、执法监督员范围内营造执行公开声势。首先,该院注重对工作人员立审执联动意识的养成,通过定期召开全院大会推进,纳入工作考评等方式在全院营造执行工作不是部门工作,而是全局工作的声势。其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从重进行处理,并积极同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加强联系,定期进行勾通,营造不履行义务就寸步难行的执行威慑声势。第三,他们对涉及面广,有上访隐患的案件及时进行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进行监督,并视情况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导,为执行公开营造声势。
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新举措运行,在法律运行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