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执行员妙手回春 挽回兄妹情

  发布时间:2013-08-22 08:45:09


    “想想真是惭愧,我真不应该这么做!”7月27日下午,在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陈某男和陈某女这对已年过半百的兄妹,紧紧握着执行员的双手,面带羞愧,连声称谢。

    陈某男和陈某女兄妹俩左右结邻而居,关系本来尚好,2011年春,双方因为增建院墙占用土地问题发生了纠纷,妹妹将原有的木制杖栏改建成砖制院墙,在改建过程中,故意向哥哥院内延伸半米,导致侵权的法律行为,经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审判庭依法判令妹妹限期排除妨害,拆除院墙。判决生效后,妹妹仍不履行义务,哥哥一气之下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员考虑到此类侵权纠纷案件,如果采取简单的强拆手段,只能更进一步激化矛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了解到双方父母年岁已高,且身体多病,但二人非常孝顺,于是便从情感入手,与双方当事人交谈过程中,谈到双方父母身体本来就不好,如果双方这样缰持下去,不但会伤了兄妹之间的情份,而且还会使父母更加的难过,家合万事兴,兄妹之间有什么说不了的事情,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情。经过思想教育,妹妹陈某女逐渐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双方回家后,自愿达成了协议,妹妹陈某女给付哥哥赔偿款人民币五千元。后,陈某男向法院明确表示不追究陈某女的侵权责任,请求法院终结执行。于是就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责任编辑:尹丽波    

文章出处:城子河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