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农村哪些人可以作为“五保户”供养对象?

发布时间:2017-04-06 14:03:47


    “五保户”是指农村中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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